
Julapun Amornvivat指出,該法律草案是首個有關賭場合法化的法律,法案最近已通過公眾聽證會並獲得82%支持。他引述財政部的研究指出,新的賭場綜合體的建立可吸引額外5至20%的外國旅客,亦有助將每名旅客消費由目前4萬泰銖增加至6萬泰銖。此外,他亦預計賭場綜合體的建設及完成將支持泰國的經濟增長,亦為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
草案提議三個賭場綜合體的投資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100億泰銖,Julapun Amornvivat指出,政府將以公司可提供的項目類型作為考慮,並會考慮開發人工的旅遊景點。
草案亦建議本地人每次入場費不多於5,000泰銖。牌照有效期為30年,並可在之後延續10年。賭牌費用為50億泰銖,及後年費為10億泰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