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關於打造新經濟引擎的政策,已經制定了推動“綜合娛樂體”(Entertainment Complex)業務發展的方針。內閣(คณะรัฐมนตรี,簡稱ครม.)早在2024年4月已原則上批准了該方針。
此外,泰國內閣還指派財政部進行相關法律草案的研究和起草工作,並設立了委員會,研究如何開設綜合娛樂中心(Entertainment Complex),以解決非法賭博問題並為國家經濟帶來利益。
近日,泰國財政部就《綜合娛樂業務法案》(簡稱《綜合娛樂法》)公開徵集意見,並自2024年8月2日至8月18日在官網上開放意見徵集。
該《綜合娛樂法》草案共包括9章85條,法律草案的核心內容是為整合目前泰國各類旅遊和娛樂場所,更好服務泰國及外國遊客。

《綜合娛樂法》草案的關鍵內容規定,“綜合娛樂體”是指根據本法附錄所列的多種類型的娛樂場所業務,包含泰國合法賭場業務。同時,“賭場”被定義為專門設定的場所,允許進入進行合法範圍內的活動。
此外,經營綜合娛樂中心的企業必須為註冊在泰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上市公司,且已繳足的資本不得少於100億泰銖。
獲得許可證的上市公司將被豁免適用有關外資經營業務的法律,同時不適用1992年《上市公司法》第67條和《民商法典》第1105條第3款的規定。

1992年《泰國上市公司法》第67條的主要內容涉及對外資在泰國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限制。通常情況下,外國股東在泰國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該條規定旨在保護國內企業的控制權不被外國投資者過度占有。
《泰國民商法典》第1105條第3款則規定了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資格和規定,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控制權。該款通常限制公司管理層中外國人的比例,以確保泰國籍人士在公司治理中的主導地位。
因此,上述豁免意味着獲得許可證的上市公司在外資持股比例和管理層中的外國人比例方面,不再受這些法律條款的約束,可以有更大的靈活性吸引外國投資和參與。

泰國財政政策辦公室(สศค.)總結了關於許可證相關意見的聽證結果,泰國網將概述以下關鍵要點:
第一,許可證持股比例:建議將泰國股東的持股比例設定為至少30%-50%,以支持泰國本土企業增加收入。同時,要求許可證持有者必須是註冊在泰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上市公司,並防止出現外國名義股東代持股的情況。
第二,許可證申請程序:建議通過公平的招標程序選擇許可證持有者,並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參與投資的機會。
第三,董事、高管或股東的變更:有意見認為,不應將許可證的有效期設定為30年,因為這一期限過長,建議縮短至10年。
然而,也有部分意見認為,30年的許可證期限過短,特別是在考慮投資時,建議將許可證有效期設定為30年,並可再續30年,或者設定為50-60年。此外,泰國合法賭場許可證的30年有效期應從開始運營時計算,因為建設通常需要較長時間。
第四,合法賭場許可證數量:建議在《綜合娛樂法》草案中明確規定許可證的數量,並且不要發放過多的許可證,建議控制在不超過3-7個。此外,還應明確規定每個地區的許可證數量限制,例如,曼谷不超過2-3個,曼谷以外的地區不超過5-7個。
第五,綜合娛樂中心的選址:應在《綜合娛樂法》草案中明確規定選址要求,例如,必須位於曼谷及周邊地區以外,以促進收入分配。同時,應優先選擇有旅遊潛力的地區,如普吉島(Phuket)、清邁(Chiang Mai)、春武里(Chonburi)、羅勇(Rayong)、華欣(Hua Hin)和曼谷(Bangkok)。

第六,許可證費用:現行規定的許可證費用過高,可能導致經營者數量過少。建議提高年度許可證費用,但不應在《綜合娛樂法》草案中設定固定的費用標準,因為30年的許可證期限可能與未來的經濟狀況不相符。
第七,泰國合法賭場入場費:對泰國人來說,現行的賭場入場費標準過高,建議將入場費設定為1,000-2,000泰銖,並規定年度費用在20,000-30,000泰銖之間。
第八,賭場面積:應明確規定賭場的遊戲區域,並在《綜合娛樂法》草案中將遊戲區域的比例設定為5%-20%,或者根據綜合娛樂中心的收入比例劃定面積。此外,賭場應允許全天24小時營業。
第九,租賃合同:不應允許外國人租賃或持有土地的期限超過25年。
第十,儲備資金:應規定許可證持有者的最低儲備資金,以確保對賭客的付款保障,並增強對賭場業務的信任。

對於泰國而言,娛樂綜合體(賭場合法化)的利弊清晰明了。
由泰國國有部門直接控制“地下經濟”,可以直接減少原本藏匿民間的違法犯罪,一切“灰色擦邊”開始走向“正規營收”,創收有方向,稅收有記錄。
這對於泰國社會的安全秩序整頓而言,無疑是穩定和正向的發展趨勢。
而依據泰國民間傳統,凡投機幸運得到的錢財,例如股票、彩票、合法賭場等收入,常常會被當成善事資金直接與社會責任和慈善掛鈎——大量用於孤兒院、養老院、醫院等項目支持。
某種程度上,賭場合法化的發展將側面幫助泰國困難群體。
與此同時,賭場合法化後,泰國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和許可證費獲得大量收入,這些資金可用於公共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等方面,手頭立即寬鬆。
隨後,娛樂綜合體還能吸引國際投資,促進外國資本流入,提升泰國的整體經濟活力。
好事成雙——大量國際遊客,尤其是高端遊客慕名而來,迅速提升當地的酒店、餐飲和娛樂產業的收益,刺激地方經濟發展。
所有旅遊業和與之相關的服務業,也將得到前所未有的帶動,創收成績必可觀。
合法賭場和周邊配套產業(如酒店、餐廳、商店等)也需要大量勞動力,從而創造直接和間接的就業機會。本地勞動力也將順勢發展,提升勞動力素質水平,拉動大面積跨行業的利好連鎖效應。
對於外籍投資者而言,如今的泰國正是投資發展的蓄力爆發期,太多“遠見型”創業者提前收到消息後,已經於2024年10月1日開始提前部署,爭取迎上“娛樂綜合體”前三年紅利期。

那麼,佩通坦內閣為何如此着急推動“娛樂綜合體”呢?
其實單看這一行為還不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
泰國,向來佛性和隨和,除非,嗅到了一些不得不行動的信號。
賭場合法化,是泰國疫情蕭條時期,經濟趨勢快要撐不住時候,突然出現的“另類創收賽道”,於是2024年10月的大幅推進,只能說明泰國已經開始未雨綢繆了。
與“合法賭場”同樣復活的疫情時期產物,還有——“一人一半”。
該政策為巴育時期幫助民眾應對物價上漲和生活困難的大型APP,買東西時,200泰銖只用付100泰銖,剩下100泰銖,泰國政府幫忙支付,即“一人一半”的粗暴含義。
該APP還包括打折、團購、促銷等功能,多方位減輕泰國民眾的生活負擔。

的確,泰國很慢很慢很慢,此地的慢節奏,聞名世界。
但是慢歸慢,人家不傻,一點也不傻。
此時,我要是在這篇文章寫“泰國機場人山人海遊客擠爆日賺千萬”,我敢寫,大家敢信麼?又或者,這簡直是消失已久的科幻語句。
泰國旅業市場,的確遊客很多,但遊客的購買力水平,大不如從前,而謹慎消費也讓人數優勢成為海市蜃樓——是虛是實,大家憑常識判斷便知,是泡沫還是實心,自然也無需多言。
否則,在旅業足以支撐的情況下,慢節奏泰國,必須,能躺就躺,才不會起早貪黑加速發展什麼“賭場合法化”...
真的,等不起了。

當然此舉有好也有壞。
泰國人口密集,建築業密集。
一棟“娛樂綜合體”在那24小時營業,一樓鬥雞、二樓鬥魚、三樓亂七八糟的玩法、四樓各種水療按摩、五樓以上全唱K,十樓以上全跳舞、再往上全是愛馬仕、勞力士、百達翡麗專櫃...又再往上...又酒吧蹦迪了...
整棟樓就是個大商業生態,而且是動靜結合的大生態。
但凡進入該地盤半步,心平氣和絕對不可能,一驚一乍哇哇叫,落差刺激咆哮海豚音倒是分秒不斷發生...
別說不是人人如此——賭博賭博,十賭九輸,上一秒在天堂,下一秒在地獄摔得稀碎,那數字,跟程序員發酒瘋調代碼似的,幾位數2秒給你干成個位,還是負數,你喊不喊?!
當然,泰國內閣一定會研究出最安全的門檻保證相關旅業的安全。

不過,周圍的交通,絕對堵上加堵。
周圍的民眾,大半夜難免會被吵得精神衰弱。
其次,泰國內閣若過度依賴合法賭場經濟,一旦某日爆雷,那爆的可是內閣自己的預算窟窿了...
接着內閣還需平衡傳統道德與嗜賭成性之間的爭議,這在民間,又是長年累月的爭議無休止。
而且與“大麻合法化”一樣,雖然“地下經濟”變成泰國國有的了,但還是會出現“好壞混雜”的情況——打着合法的名字,讓非法財路藏身,這類案例,或需要經歷一遍才知道如何防治...

只能說,泰國現在的處境,三大因素合為一體:
泰銖瘋狂升值+未雨綢繆+前景大好。
未來機會誘人的同時,挑戰也同在。
但這也正是泰國發展形勢的獨特魅力。
泰國的真實隨意,以及那些因自由過度而讓人心驚肉跳的風險,就是屬於這片土地最完整且踏實的真誠透明。
的確,很多人並不看好它,認為那些錯漏百出的計劃與夢想,遲早要在不可控的邁步中重重摔下,或讓努力毀於一旦,又甚至一步錯滿盤輸。
可從古至今,乃至近20年來,泰國始終以自己的方式走向未來,那些各自毫不相干的成長造化,終究也沒有在旁人的看衰中受到半分影響。
那些常人常識常態眼中的離譜,根本沒讓天塌下來。
無數個暹羅項目,就如無數棵從小到大的樹木,不管路人罵得再凶,也絲毫不影響它的向陽而生。
娛樂綜合體×泰國旅業,終究會成為燃爆創收繁榮的矩陣。
那些為世界注入熱情與正能量的創新邁步,只要是泰國自己深思熟慮後的前進,登頂回望足印,步步皆是勝利之火,照耀沿途一次次突破舒適圈後的涅槃重生、靚麗風景。
祝福泰國,以及所有與泰國相關的熱血與夢想。




2024-10-08
